第三百五十二章 卖身契(1/2)
于是,欣欣便成了除我寝室的人以外,第一个与我有了共同话题的人。
在“农垦监狱”里,她也成了第一个与我聊天的异性。
越是看起来乖巧的女生,越是难以抗拒“痞子”的吸引。
这似乎已成了“青春”里的定论。
特别是当我带着“痞子”的光环,闯入她的世界后,又展现出了一副“痞子”身上不该存在的“文人”风采时,更是引起了她的极大兴趣。
受难于感情生活的苦闷,去了宝泉岭的我,思如泉涌。
每天上课,不是在睡觉,就是在写“作文”。
某次被我那个好奇的同桌,翻看到我所写的内容后,立时“惊为天人”。
宝泉岭高级中学速来施行“军事化管理”,封闭的很。
有我这么一抹自带话题的“新鲜空气”闯入后,本就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。
经常有各个年级的女生们,结伴去到我所在的班级前、后门,对我伏门“眺望”。
我的长相,虽不敢称貌比潘安。但棱角分明,绝对不丑。
加上“它山之石可以攻玉”的优势,再套上当时非常流行的“忧郁”气质后,很快便被这些闻风而动的女同胞们,以讹传讹地传成了“男神”。
一中很有名,一个在很有名的一中都能很有名的“男神”,又多了一个“才子”的身份之后,很容易就成了宝泉岭高级中学里的新晋“顶流”。
我第一次主动提笔写字,便是为了“沟通”。
也即是我一切创作的初心,都是给人看的。
换句话说,有生以来被我着墨最多的“体裁”,便是“信件”。
当然,也可以说是“情书”。
所以当那位好奇的同桌,将我的“才子”内涵传与人知后,又应身边“闺蜜”之邀,问我是否可以将这些手稿拿出来供她们分享传阅之时,我答应得相当痛快。
从小起,我便喜欢用文字去左右别人的情绪。
可惜,虽然大家都很喜欢我笔下的“故事”,却大多都看不懂我撩菜的字迹。
为此,当文章被传阅至一定的范围后,我的“粉丝量”却突然出现了骤降的趋势。
虽然着急,但碍于沉稳忧郁的人设,我又不好意思亲自下场维护。
正无奈于此时,欣欣适时地走向了历史的舞台。
起因,是一场半真半假的“赌局”。
所赌的内容,是她常穿的那对儿“套袖”上面所绣花朵的总数,到底是“单数”,还是“双数”。
这就是青春,无聊且认真。
赌注,是输者要答应赢者一个并不会伤害自己的条件。
在这个俗套的情节里,我赢的并不侥幸。
我虽善于“文字”,但最感兴趣的,其实是“数字”。
倒不是说我掌握了多少精妙高深的数学原理。确切地说,是我特别喜欢“数数”。
凡是能数出数量的东西,我便一定要去偷偷的“数”上一番才好。
或许是童年里的安全感缺失,才让我无意中染上了如此怪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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